首頁 / 商标Q&A / 「商標」とは?
「商標」是用來指示及區別商品/服務來源的標識,所以商標必須具備讓相關購買人能認識商品/服務來源,並辨別不同商品/服務來源的功能,如果是以指定使用商品/服務的通用名稱或直接明顯的說明作為商標,就不具備有商標指示及區別來源的功能(商18、29Ⅰ)。隨著經濟活動及行銷市場的活潑及多元化,商標型態除了傳統的文字、圖形及記號外,顏色、立體形狀、聲音,動態、全像圖,甚至嗅覺、觸覺、味覺等型態,如果具有識別來源的功能,都有可能成為商標。